记者从今天(20日)上午召开的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中获悉,《上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23-2027 年)》共安排立法项目165件据悉,165件立法项目分为三类:第一类为条件比较成熟、力争在本届人大任期内提请审议的正式项目76件;。
第二类为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预备项目45件;第三类为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调研项目44件从内容看,围绕强化全球资源配置功能的有12件,围绕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的有9件,围绕强化高端产业引领功能的有14件,围绕强化开放枢纽门户功能的有25件,围绕创造高品质生活的有41件,围绕实现高效能治理的有64件。
围绕浦东引领区建设安排了浦东新区法规43件需要说明的是,立法规划是统筹安排立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具有动态、开放的特点,具体实施中需要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国家上位法立改废释纂等情况,通过年度立法计划适时作出位序调整和项目增补,滚动推进。
今年2月中旬,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启动,历经工作方案制定、前期研究、项目征集、项目筛选、项目协调论证等环节,至8月中旬完成立法规划编制过程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共收到市级部门、各区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社会公众提出的立法建议项目479件;加强组织协调,发挥人大主导作用,与市人大各委员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分领域论证立法项目;凝聚各方智慧,加强协同联动,统筹做好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以及浦东新区法规、长三角协同立法项目的安排。
上海地方立法将强化质量意识,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急用先行、成熟优先,坚持“立法修法并重”,坚持“需要几条就定几条,努力提高立法的针对性、精准度、实效性,确保立一件、成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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