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最新公布近期各地处理的几起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典型案例▼
近期,全国各地深入贯彻中央“双减”部署,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工作的意见》要求,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严肃查处了一批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现公布其中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北京市查处“无证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2023年1月15日,北京市海淀区“双减”专班工作人员前往北京清北学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4号3号楼18层2106-1)查明,该公司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系线上违规组织学科类培训。
区专班工作人员立即按程序清除了该公司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内学科培训相关信息,责令全部退还参加培训学员费用案例二、浙江省查处“以托管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2023年1月18日,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教体局工作人员在常规巡查时发现,绍兴市世纪晓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绍兴市斗门街道上投华城4幢世纪东街63号),借托管名义,以“一对一”“一对多”等方式违规开展初高中学科类培训。
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依规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业整改,对举办者和培训从业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清除房屋内部相关教学设施设备;责令该公司全部退还培训学员费用,给予该公司按违规所得一倍金额罚款共计10500元案例三、河南省查处“个人开展‘一对一’违规培训”
2023年1月19日,河南省巩义市教育局在日常排查中发现,刘某、张某(系无证无照人员)隐藏于市区一居民楼(信合小区南楼)违规开展学科类“一对一”培训巩义市教育局依法依规作出处理,责令违规个人当场完成退费2万余元,承诺保证以后不再组织或参与违规学科类培训。
案例四、宁夏回族自治区查处“违规组织幼小衔接学科类培训”2023年2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教育局、体育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科技局、文旅局以及银川市金凤区教育局、市场监管局金凤分局、辖区派出所联合检查时,在金凤区大众巷伊源大厦4层发现,杨某正在以幼小衔接班名义违规组织线下学科类培训。
检查组责令违规个人当场退还学生家长培训费,保证不再举办幼小衔接班,属地住建部门约谈了提供场地的房屋出租人,责令其强化管理案例五、江西省查处“个人违规组织培训”2023年3月24日,根据群众举报,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教体局联合公安、市场、消防等部门,对沙井街道上海湾20楼进行突击检查发现,王某(系已注销的培训机构从业人员)违规组织20多名初中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
红谷滩区教体局依法依规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培训,当场安全疏散学生,退还全部培训费3万余元;属地街道要求物业强化管理,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证机构或个人开展学科类培训,并进行了回访复查来源:微信公众号“青春山东(ID:sdgqt2014)”综合整理自教育部网站、河北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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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张丹彤(山东财经大学团委)责编 | 毕雨暄(山东财经大学团委)校对 | 王冰玉校审 | 翟 莹终审 | 路文杰关注 | 青春山东(ID:sdgqt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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