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叫君主立宪制君主立宪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君主制+宪制,宪制指通过人民和君主达成某种契约,即制宪,说白了就是通过法律来限制君主的权力,增加人民的权力有的君主保留了很大的权力,和内阁分享权力,内阁通常为民选内阁,这种情况叫二元君主立宪。
一战前的德意志帝国(第二帝国)就是这种情况我们现在看到的英、日及大部分的君主立宪制度叫议会君主立宪也是字面意义: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议会制说白了就是人民主权,人民选举内阁通过议会选举的内阁来行使行政权力,国家元首实际上不掌握权力。
印度、德国、意大利等国虽也为共和制,但他们就属于议会制,也叫责任内阁制在君主制国家,国家元首即君主,故他们不享有实际上的权力我这么说,有人可能会不理解,比如为何君主会放弃权力?为何共和国的元首虽也是民选的,但不能掌握权力?这就要从19、20世纪的世界政治史说起了,初中历史书上就有,百度也很容易搜到。
所以,我们想说君主国家君主不享有权力的时候,我们首先要想到责任内阁制,而不是君主立宪制值得一提的是,大部分议会君主立宪制国家都有一部宪法,来规定各种君主的权力,但是最老的君主立宪制国家英国并没有成文的宪法,而是通过一系列惯例、判例、法案甚至是共识来确定君主和人民权力的划分,最早可追溯到1215年签署的大宪章。
故,英国国王完全可以恢复那种威权统治,至于恢复到哪一步,参见1689年制定的国民权利与自由和王位继承宣言当然,如果在现在的英国,国王胆敢这么做,基本上就等着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