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五人以上组成,设理事长或者董事长一人。
1、理事会,为协商、征求意见或讨论问题而设立的组织,经选举或任命构成或咨询机构或拥有一定权利的组织。学校领导体制指的是学校内部按照一定原则所建立的组织管理制度,是教育领导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2、理事长,通常是指一个“人民团体”或“非营利组织”的“协会”名义或实质上的领导者。学校理事会从各国学校领导体制发展趋势看,一般均在重视使上下层次的组织机构相互支持,以保证指挥的权威性;左右平行的组织机构相互配合,以保证工作的协调性。
3、董事长,又被翻译成董事会主席。校董即合作学校或私立学校的主要出资者(资金投资或学术投资),构成了学校董事会,可以抉择学校的各项重大事务。校董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教育机构工作人员的代表和热心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的社会人士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